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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對外來投資財政獎補 總部經濟最高獎600萬元

來源:山西日報 作者:記者 李兵 2020年06月16日 06:22

  記者6月12日從太原市政府獲悉,為了吸引投資者在太原投資興業(yè),推進太原主導產業(yè)及重點產業(yè)集群發(fā)展,太原市對外來投資進行財政獎補。

  據了解,太原市對外來投資的財政獎補,適用于今年以來太原市行政區(qū)域外企業(yè)、個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在太原市以合資、合作、獨資、收購、兼并、無形資產投入等方式投資興辦的獨立核算企業(yè),有效期至2025年底,扶持對象同時符合多項獎補政策,按最高標準獎補。

  太原市財政獎補辦法為,新引進總投資億元以上工業(yè)項目,畝均實際固定資產投資超過350萬元、畝均年度營業(yè)收入超過500萬元的,投產后獎勵100萬元;軍民融合項目,連續(xù)三年給予不高于項目年度所需儀器購置、實驗材料購置等資金20%的補助,三年補助總額最高500萬元;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開工建成的固定資產投資額億元以上的重點產業(yè)項目,獎勵項目單位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獎勵上限100萬元。

  在太原市設立企業(yè)總部,實繳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美元或等值人民幣,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世界500強企業(yè)設立的總部,并對太原市經濟發(fā)展作出突出貢獻,一次性獎勵500萬元;其他世界500強企業(yè)設立的總部,年納稅額達到500萬元以上,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今年在太原市依法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新引進的總部企業(yè),首個完整年度銷售額達到5億元,獎勵100萬元;達到10億元,獎勵200萬元;達到20億元,獎勵400萬元。后兩個完整年度銷售額實現(xiàn)同比增長5%以上,按前述梯次獎勵50萬元至200萬元,按以上規(guī)定,三年合計最高獎勵可達600萬元。

  自今年起,總部企業(yè)在太原市無自有辦公用房的,租賃總部自用辦公用房時,每年按自用辦公用房租賃合同金額的30%補助。最多不超過3年,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在太原市無自有辦公用房的,首次購置總部自用辦公用房時,一次性補助購房房價的2%,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對引薦投資項目到太原市,并實質性促成項目落戶的引薦人,其中,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除外,給予獎勵。引進投資總額億元以上項目,自項目開工建設之日起,連續(xù)三年獎勵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的5‰,單年獎勵上限10萬元,三年獎勵總額上限30萬元;引進世界500強企業(yè)外商直接投資項目,除上條標準外,每個項目再給20萬元引薦獎勵;引進總部經濟企業(yè),企業(yè)投產后12個月對市縣兩級財政貢獻額,10%給予獎勵引薦人,獎勵上限30萬元。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