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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無收入 丈夫不扶養(yǎng) 社區(qū)依法調解促和

來源:太原晚報 作者:記者 韓睿 2024年12月24日 07:12

  陳女士生孩子后不再外出工作,沒有經濟來源,丈夫不給補貼,兩人發(fā)生矛盾。12月22日,優(yōu)山美郡西社區(qū)干部、網格員登門調解,陳女士的愛人郭先生承諾每月給予妻子固定生活費,兩人達成和解。

  近日,轄區(qū)山投城尚城小區(qū)居民陳女士向社區(qū)求助,訴說了自己面臨的困境。她和郭先生于2020年閃婚,2021年孩子出生后,她就做起“全職媽媽”專心帶娃,再沒外出上班,之后兩人矛盾逐漸增多,常常爭執(zhí)不休,陳女士認為丈夫不顧家,導致自己和孩子生活拮據,因此不滿。而郭先生認為妻子蠻不講理無事生非,后來就基本不給生活費了,至今已有3年多時間。

  當天上午,社區(qū)主任田京津和網格員蔚晶霞入戶調解,引導夫妻雙方換位思考,體諒對方的不易,相互寬容諒解,并且向二人講解了民法典第1059條:夫妻有相互扶養(yǎng)的義務,這一規(guī)定確保了夫妻中無收入或收入較少的一方能夠得到對方必要的經濟支持,如果妻子沒有工作和收入來源,丈夫應當支付生活費和家庭開支。一番交流過后,郭先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當場承諾,今后每月給妻子一定數(shù)額的生活費,保障家庭基本開銷,改善家庭經濟狀況,并鄭重寫下承諾書。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