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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將退役軍人服役時間認定為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

來源:太原晚報 作者:賀娟芳 2021年07月12日 06:41

  為了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管理,維護退役軍人的合法權益,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退役軍人服役期間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認定問題的通知》。退役軍人在我市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服役時間認定為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與在地方繳存時間合并計算,這樣就增加了退役軍人的繳存時間認定和公積金貸款的額度,對于退役軍人來說是利好的公積金貸款政策。

  《通知》稱,退役軍人在我市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服役期間認定為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與在地方繳存時間合并計算。

  按照個人檔案批準入伍時間和批準退出現(xiàn)役時間核定服役時間。退役軍人服役時間可依據(jù)本人檔案中《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復印件中登記的批準入伍時間核定;退役時間依據(jù)本人檔案中《退出現(xiàn)役登記表》復印件中登記的批準退出現(xiàn)役時間核定。

  貸款套數(shù)按照太原市公積金中心貸款套數(shù)標準認定。需要注意的是,按月領取退休費的退役軍人不符合貸款申請條件。已經按月領取退休費的退役軍人,不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各承貸部門不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

(責編:馬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