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教育部共同研究起草的《關于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意見》明確,要將師德表現(xiàn)作為教師職稱評審的首要條件,引發(fā)社會熱議。師德表現(xiàn)納入職稱評審具有現(xiàn)實的必要性和緊迫性,但問題的核心在于如何評價。
首先是誰來評價?目前國內(nèi)高校普遍采用的兩類評價模式,分別為單位領導評價和多主體綜合評價。領導評價的優(yōu)勢在于高效率和權威性,但缺點是容易造成“評價唯親”和“一言堂”等諸多問題,這也是廣大教師的憂慮所在。綜合性評價直接體現(xiàn)為評價主體的多元性,比如同事互評與單位考評相結合,部分高校甚至邀請學生參與師德評價。雖然多元主體參與評價在形式上要優(yōu)于單位領導評價,但也不乏老師擔心同事評價和學生評價的公正性問題,尤其是評價過程中可能摻雜關系因素和情感因素等。因此,為確保評價的權威性和公正性,有必要探索黨委牽頭、多主體共同參與的評價方式,建立健全師德評價考核委員會,委員會成員可由全體教師共同推舉產(chǎn)生,且應具備師德高尚、為人正派等基本素質(zhì)。
其次是評價什么?雖然高校都贊同師德評價的必要性,也紛紛將師德納入職稱評審中,但在師德評價到底應該涵蓋哪些內(nèi)容方面,仍模棱兩可,其中不乏行政領導提什么就評價什么的情況。更有部分高校直接采用教師自評的方式,而教師自評的依據(jù)也多來自網(wǎng)絡上的思想政治考察或師德考核“模板”。在這種情況下,師德評價雖然看起來轟轟烈烈,但本質(zhì)上多流于形式,這也是“師德事件”屢屢發(fā)生的重要原因。《意見》強調(diào),要完善師德師風考核辦法,提高考核評價的科學性和實效性。因此,當務之急是盡快研究明確師德評價的核心維度,既要體現(xiàn)師德的本質(zhì)內(nèi)涵,又要維護教師的職業(yè)尊嚴,全面提升評價的可操作性。
再有是如何評價?與論文和課題等可量化的客觀硬性指標不同,師德考核更多是一種具有較強主觀色彩的軟性評價。這就意味著,師德評價不能簡單機械地照搬科研成果的量化考核模式。事實上,師德作為“軟工”,只要不觸及師德“紅線”,通常情況下的師德水平很難用分數(shù)高低來區(qū)分。更為重要的是,對本身具有主觀性的師德進行打分考評,極易產(chǎn)生大量的“人情分”和“面子分”,實質(zhì)上有損師德評價的公正性和權威性,甚至挫傷教師的職業(yè)認同感和工作積極性。因此,與傳統(tǒng)的量化考核相比,師德評價可更多地考慮負面清單制,并嚴格實行師德“一票否決制”。
“結果運用”是師德納入職稱評審有效性的基本保障。部分高校對于如何使用師德評價結果在態(tài)度上較為曖昧,個別地方甚至出現(xiàn)“帶病”晉升提拔、“帶病”申報人才計劃的現(xiàn)象,如此示范效應危害甚大。因此,有必要進一步建立健全責任落實機制,強化師德考核結果的運用,對考核不合格的應取消職稱評聘、推優(yōu)評先、人才項目申請等方面的資格,營造師德建設的良好輿論氛圍,在教師隊伍中達成廣泛共識。同時,要建立師德考核結果的申訴機制,最大限度地保護教師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