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文明一小步,社會文明一大步。5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山西省禁止公共場所隨地吐痰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并將于6月1日起施行。5月31日,在我市開展貫徹落實《規(guī)定》宣傳活動啟動日當天,記者看到在位于新建北路桃園三巷口、火車站等幾處活動宣傳點,志愿者通過擺展板、有獎答題、發(fā)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向過往群眾宣講《規(guī)定》有關知識,受到群眾好評。(《太原晚報》6月1日)
一個城市的文明與魅力,不僅僅表現在優(yōu)美的環(huán)境與完善的基礎設施等方面,更體現在其所折射出的精神特質。市民作為城市的主體,自然也是城市發(fā)展與文明進步的能動力量,廣泛發(fā)動全社會力量,全民參與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既是城市軟硬環(huán)境協調并進、和諧發(fā)展的要求,也是全面鞏固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水平的關鍵。
于太原市民而言,有時候可能覺得全國文明城市就近在咫尺,而相當多的時間里又覺得相當遙遠。究其根源,還在于個別市民的文明素質沒有達標,時常會做出一些有損城市文明的出格事情來。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為提高市民整體素質提供了重要載體,對于我市市民來說,明顯還有許多不良陋習有待改進。比如,隨地吐痰、聚餐不用公筷公勺、亂扔亂倒垃圾、排隊插隊、亂過馬路等,這些看起來都是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但累計在一起就會讓城市文明大打折扣,成為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的一個巨大的障礙。
任何一種習慣都不是天生的,它是外在要求或因素內化為人們內在行為準則的一個長期過程。一個不文明的習慣雖說不是一天養(yǎng)成的,但要想告別它也并不難。過去,很多市民住著小平房,家里都沒有裝地板,因此一些人在自己的家里也是亂扔亂吐,可是搬進經過裝修的樓房后,這些陋習不是很自然就改掉了嗎?
市民是文明城市的直接受益者,因此也理應是城市文明的守護者,每個市民都有義務、有責任為提升城市“顏值”出力。如果每一個市民都能自覺告別隨地吐痰等不文明陋習,養(yǎng)成文明好習慣,我們的城市自然就會越來越文明。
(作者為遼寧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