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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將有法可依

來源:山西日報 作者:記者 孟苗 2019年01月19日 05:59

  1月17日,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了解到,《山西省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月15日起施行。今后,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這是國內(nèi)專門針對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出臺的第一部政府規(guī)章。據(jù)介紹,《辦法》由總則、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利用、博物館公共服務、文物保護志愿服務、法律責任、附則共六章三十六條組成,內(nèi)容就目前我省社會力量參與最活躍的不可移動文物認養(yǎng)、博物館公共服務、文博志愿服務三個主要方面,對社會力量參與行為進行規(guī)范,并提供相關引導和扶持政策。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