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原市小店、婁煩法院分別對2案11人涉惡勢力犯罪進行公開宣判。案件涉及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斗毆、敲詐勒索等惡勢力犯罪。
經審理查明,2017年9月,被告人劉某鋒與被害人黃某興等人發(fā)生爭執(zhí),呼喊被告人李某等十余人對被害人黃某興等人進行毆打,致一人構成重傷二級,十級傷殘。此外,劉某鋒還參與了另外兩起惡勢力犯罪,社會影響惡劣。太原市小店區(qū)人民法院判決,該案件中6人因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斗毆罪,依據犯罪事實、情節(jié)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分別被判處15年至7年4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進行相應的民事賠償。
經審理查明,2016年以來,被告人尹某生等5人多次參與敲詐勒索、尋釁滋事,社會影響惡劣。太原市婁煩縣人民法院判決,依據犯罪事實、情節(jié)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被告人尹某生等5人分別被判處2年6個月到10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相應罰金。
(責編:田洲)